| 遗失因私护照补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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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应妥善保管,但如发生因私护照不慎遗失情况,应尽快将情况报就近的中国驻外使领馆,并可提出补发申请。
(一)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清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H-1)一份。请点击这里预约,预约后即可获得带有预约号的申请表格。 2、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请将其中一张粘贴到申请表上)。 3、原护照复印件(如有,请用Letter规格纸张)。合法出入境证明,如出入境印记、美国签证复印件等。 4、如有“绿卡”或“回美证”原件,请一并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下列之一种证件或其复印件:①国内身份证;②国内户口簿;③出生公证书;④无犯罪公证书;⑤毕业证;⑥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6、领事官员要求的其他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 (二)办理方式 1、此类申请必须事先预约,请点击这里预约。 2、申请人必须亲自前来办理,不得通过邮寄或委托他人代办。 3、原护照如系我馆颁发,一般需14个工作日。 4、原照如系国内或其他驻外使领馆颁发,须核实有关情况,时间较长,不能作为特急或加急件处理。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将被告知:请在递交申请一个月后拨打自动查询电话212-868 2074或登陆我馆预约 、查询网站自动查询办理情况。恕不接受人工查询。 5、取证时,交费105美元/本。我馆接收现金、现金支票(Money Order)、公司支票、Master或Visa信用卡,不接受个人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 递交、取证与交费,请点击这里。 (三)注意事项 1、已报失护照将被宣布作废。补照后如找回已报失护照,请送我馆注销。持用已报失护照回国,将可能被拒绝入境,或被处罚。 2、 如何尽量避免护照遗失,请点击这里。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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