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失因公护照补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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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应妥善保管,但如发生不慎遗失因公情况,而申请人仍具有因公身份,应尽快将情况报就近的中国驻外使领馆,并提出补发申请。 (一)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清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H-1)一份。请点击这里预约,预约后即可获得带有预约号的申请表格。 2、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请将其中一张粘贴到申请表上)。 3、原护照复印件(如有,请用Letter规格纸张)。 4、来美经过和遗失护照情况的声明一份。 5、领事官员要求的其他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 (二)办理方式 1、此类申请必须事先预约,请点击这里预约。 2、申请人必须亲自前来办理,不得通过邮寄或委托他人代办。 3、申请人须直接 此类申请均须报国内核实,所需时间较长,不能作为特急或加急件处理。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将被告知:请在递交申请一个月后拨打自动查询电话212-868 2074或登陆我馆预约 、查询网站自动查询办理情况。恕不接受人工查询。情况较急者,请径直与原派出单位联系。 4、取证时,交费40美元/本。我馆接收现金、现金支票(Money Order)、公司支票、Master或Visa信用卡,不接受个人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 递交、取证与交费,请点击这里。 (三)注意事项 1、因公护照遗失后申请补发因私普通护照者,请按照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要求办理。 2、根据规定,我馆只受理遗失因公普通护照,且仍具有因公身份人员的补发护照申请。我馆不补发公务护照和外交护照。如有需要,请向驻美大使馆申请。我馆也不受理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补发护照申请。如需回国,请申请旅行证。 3、已报失护照将被宣布作废。补照后如找回已报失护照,请送我馆注销。持用已报失护照回国,将可能被拒绝入境,或被处罚。 4、如何尽量避免护照遗失,请点击这里。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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