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美双方就互发一年多次学生签证达成谅解 (Ne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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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交部与美国驻华使馆6月14日以互换照会方式达成了互为对方留学人员颁发一年多次签证的谅解。从2005年6月20日起,中国公民申请赴美学生(F)签证、职业进修及非学位学生(M)签证和交换学者(J)签证,凡符合条件者可获发十二个月多次有效入境签证。符合条件的美国来华学生亦可获得中方颁发的十二个月多次有效(X)签证。但双方可依本国法律规定在个案上对此类签证有效期进行限制。 按照双方协议,对赴华学习半年以上,提供有关申请材料,且本人申请多次签证的美国公民,驻纽约总领馆将从6月20日起核发12个月有效,停留期为“000天”的学习签证,正常费用为$150。 新办法实施后,总领馆仍可应申请人本人要求,核发一次入境学习签证,正常费用为$50。对赴华学习不足半年者,将核发相应的F字访问签证。 总领馆特别提醒赴华留学人员:无论你持用的X字学习签证是多次入境有效,还是一次入境有效,你均必须在入境中国后30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纽约总领事馆 二00五年六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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