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别提醒:护照签证组接受Visa、Master信用卡方式付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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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馆从今年6月21日起已开始接受信用卡付费。总领馆鼓励申请人采用信用卡方式支付证件费用。 (一)信用卡收费仅限于前来本馆递交并领取的申请(邮寄申请仍只收现金支票,赴外地办证只收现金支票或现金)。 (二)本馆只接受以下两种信用卡:Master Card, Visa Card,其他种类的信用卡恕不接受。 (三)使用信用卡应当场在付费凭据上签名。除总领馆办证交费收据外,申请人将同时得到信用卡付费凭据副本,请注意当场检查和核对。 (四)对来馆申请者,我馆接受4种付费方式:信用卡(Visa / Master)、现金、现金支票和公司支票。除上述4种方式外,恕不接受其他付费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纽约总领事馆 护照签证组 2004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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