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请申请人及时领取中国护照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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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对护照的管理,方便申请人及时领取和使用,总领馆签证组近日对已办妥的所有护照进行了清理,发现有些申请人未按时领取护照。 总领馆签证组在此提醒申请人,对过期3个月无人领取的已办妥护照,将按规定予以销毁。如申请人届时重新提出申请,除需补交所有材料外,还需经过重新审批等手续。 如申请人想了解自己(本人)的护照是否已经办妥,请拨打212-8682074自动查询电话,或登陆yuyue.newyork.china-consulate.org网站查询。
二OO七年二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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