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馆去年启用公众电子信箱以来,有效地改进了对外服务,处理了万余封电子邮件。考虑到电子邮件量的增加,护照签证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启用新的、容量较大的电子信箱。新的护照签证组专用电子信箱为:cnnyconsulate@mfa.gov.cn。
护照签证组特提请申请人注意:
1、关于护照、签证、公证认证的问题和意见,请发送至该专用电子信箱,而不要发给其他电子信箱。
2、上述信箱只供申办护照、签证及公证认证等领事证件者使用。非护照、签证及公证认证业务,请勿使用此信箱。
3、在发送电子邮件前,请认真浏览本网站中“领事证件”部分的相关内容,或拨打语音信息中心电话。网上及语音信息中心阐述清楚的问题,以及查询证件办理情况的邮件,恕不回复。
4、请尽可能说明你申请的详细情况,请在来信“标题”(Subject)处注明证件种类,如“护照”、“旅行证”、“签证”、“公证”、“认证”,或“邮寄”字样,以便我们及时、准确地回答你 的问题。
5、请注意不要使用感染病毒的电脑发送电子邮件。否则,恕不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