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取证与交费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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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8/04 | ||||||||||||||||||||||
一、递交申请 (一)无需预约/需预约/需本人亲自申请业务类别 1、无需预约的申请。下列证件申请无需预约,请在办公时间前来递交申请: 1)申请签证; 2)申请认证、公证、健在证明; 3) 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申请旅行证件; 4) 有中国护照/旅行证(含过期)者申请换发新照/旅行证,以及中国公民在美出生儿童申请旅行证; 5) 领取证件。 2、需预约的申请。从 2)在中国大陆出生且从未持有中国护照/旅行证者申请中国护照、旅行证。 提醒:需预约的申请人请按预约时间持预约凭据和申请材料亲自来馆递交申请。 未预约的申请恕不受理。 3、需申请人亲自来馆递交的申请: 1) 申办中国护照或旅行证业务;申办香港特区护照和身份证;申办台胞证加签。 2) 申请公证 (二)为快捷、顺利递交申请,减少您在大厅等候时间,建议您: 1、了解最新办证要求。办证前请务必访问我馆网站(点击查看),以获知各类证件的最新办证要求。 2、提前准备好办证材料。按照网站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如申请表、所需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照片等),避免因补交材料而耽误时间。 签证护照办公室开门时间为上午8:30,9:00正式受理各类办证申请,建议您来馆递交申请时尽量避开上述高峰时段。 4、根据日程安排尽量提前办证。例如,签证通常至少3个月有效,可在前往中国前1-2个月递交申请;中国护照/旅行证自成功递交申请之日起通常需要10个工作日取证(部分个案可能因需要国内发照机关的答复而等待时间延长)。 提醒: 1)从窗口受理情况看,以下情况较易耽误你及他人的时间,请注意尽量避免:(1)未事先填妥申请表格(包括申请表不正确、内容填写不完整、不签名等);(2)材料未带齐全,如有关证明文件未携带原件;无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复印件不全;(3)无照片,或照片不符合要求。 2)切勿将其他机构或个人的介绍(或网站内容)作为准备申请材料的依据。 3)我馆所发证件均在取证时收取费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处核发,需提前交费),请勿在递交申请时交费,也勿在申请材料中夹带钱款。 (三)大厅服务业务类别。护照签证大厅分上下两层,一层大厅为申请签证、公证认证、取证和交费窗口,二层大厅为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同胞)申请护照、旅行证窗口。 2、等候期间请再次核对申请材料。大厅内张贴有办证须知、通知和表格填写式样。在办证等候期间,请再次对照检查自己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表格是否填写完整。如有疑问,可随时向大厅咨询员询问。 1)未填妥表格。申请签证者,来馆前请从我馆网站自行下载、电脑填写并打印好申请表,自 2)未事先准备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可根据自愿原则,在大厅一层(靠近6号窗口)或二层(二楼楼梯正对处)自助式投币复印机上复印。
二、领取证件
(一)妥善保管取证单。无论您申请的是何种证件,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后,均将发给取证单。此单是领取证件的唯一凭据,因此请务必妥善保管自己的取证单。 (二)本人或他人均可领取。一般情况下(不包括取证单遗失情况),除本人外,也可委托他人来馆领取证件。 (三)凭取证单正本领取证件。无论本人亲自来馆或委托他人代取证件,均应携带取证单正本。 (四)请按取证日期取件。 1、取证单上写明取证日期的,请在此日期的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4:30,节假日除外)前来领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前来的,最迟应不推迟两个工作日领取。 提醒: 1) 请勿提前来馆取证。 2)请勿在节假日及工作日14:30后来馆领取证件。 3)尽量避开取证高峰时段。根据人流统计,取证高峰时段为:1、周一、周五全天、周二至周四上午11:30至下午1:30。2、节假日后前两个工作日。签证护照办公室开门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9:00可领取证件。请您提前做好取证准备。 2、取证单未注明取证日期。如申请中国护照/旅行证的,来馆前应事先拨打212-868 2074或登陆预约查询网站(点击进入)查询办证进度,经查证件已办妥后,可来馆领取。如申请中国签证/公证/认证的,请根据电话通知取证或先发邮件至cnnyconsulate@mfa.gov.cn查询,经查询告知办妥后,可来馆领取。 3、领取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身份证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身份证件办妥后,我馆将按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处要求递送书面通知领取。接获书面通知后,请凭书面通知正本及通知要求携带证件材料前来领取。 (五)领取证件程序。 第一步骤,请先到一层大厅9号窗口排队递交取证单。 第二步骤,按工作人员所发塑料取证牌上窗口指示,到一层大厅8号或10号窗口缴纳费用并领取证件。 提醒:1、取证人领取证件后请即检查:(1)证件份数是否准确;(2)证件信息是否有误。 如发现问题或有疑问的,请即向相应受理窗口反映(领取签证/公证/认证的,请到一楼1号窗口;领取中国护照/旅行证的,请到二楼11号窗口)。当场未检查而事后发现问题的,责任由取证者自行承担。 (六)领事要求在领取证件时携带补充材料的申请。除取证单原件外,请务必将补充材料一并交取证窗口工作人员。否则,恕无法领取证件。 (七)遗失取证单。为保护申请人个人利益,确实遗失取证单者,须申请人本人携带有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来馆,先到相应的受理窗口(领取签证/公证/认证的,请到一楼1号窗口;领取中国护照/旅行证的,请到二楼11号窗口)由领事核查后,方可再到一楼9号窗口取证。 提醒: 1、他人不得代取。 2、因遗失取证单而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交纳费用
(一)证件申请费用。通常情况下,可根据取证单上标明的金额交费,但最终交纳费用以电脑生成费用为准。 提醒:领事证件费用因双边协议、有关规定及申请证件的种类、取证时间等不同而不同。具体金额由收费系统自动生成,并显示在窗口的条形液晶显示器上。 常见申请费用:
如取证单上未标明费用,可前往相应受理窗口查询(领取签证/公证/认证的,请到一楼1号窗口;领取中国护照/旅行证的,请到二楼11号窗口)或发邮件至cnnyconsulate@mfa.gov.cn查询。 (二)交费窗口。第一步骤,请先到一层大厅9号窗口排队递交取证单。第二步骤,按工作人员所发塑料取证牌上窗口指示,到一层大厅8号或10号窗口交费,同时领取证件。 (三)交费方式。我馆仅接受:Visa或Master信用卡、Money Order(请在背面注明申请人联系电话)或公司支票(请注明公司地址和联系电话并提交公司名片和取件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恕不接受其他付款方式。 (四)查验收费收据及证件信息。工作人员将把收据、证件一并交给取证人。请确认是否收到发票及发票金额、证件信息是否正确。如有疑问,请即向相应受理窗口(领取签证/公证/认证的,请到一楼1号窗口;领取中国护照/旅行证的,请到二楼11号窗口)查询。 提醒:使用信用卡付费时,请注意在交费凭据上签名。申请人领取证件时还将得到一份信用卡付费凭据副本,请一并注意查验。
四、到馆办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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